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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体检公告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9-07-21 19:48:46 打印 字号: | |

炎陵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体检公告

 

根据《株洲市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炎陵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体检工作将于近日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

二、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已于7月18日在炎陵县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于7月22日上午7:30前到炎陵县人民法院前坪集合,集合时将进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排队作好准备,由工作人员带领统一乘车前往医院体检。7:30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各位考生要注意休息,不要饮酒、熬夜,避免过度劳累;体检前日晚20:00后禁食(可以饮水),检查当日空腹采血、空腹B超。

3、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女性勿穿连衣裙、连裤袜)和低跟软底鞋,勿穿有金属扣子之类衣裤,勿携带贵重饰品。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不能进行X光、胸透等检查,应在体检时向医院提出。

5、各位考生自行在医院缴纳体检费用(男性体检费用600元以内,女性体检费用650元以内)。

五、纪律要求

1、各位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的通讯工具及随身携带的包等物品由专人集中保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视为舞弊。

3、考生体检舞弊、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4、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考生,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相应处理。

 
责任编辑:唐梦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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