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炎陵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力度、执行速度和执行温度。
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互为邻居,2023 年8月中旬,刘某某在罗某某房屋的通风、采光区域施工,将排水通道直接堵塞,严重侵犯了罗某某房屋的通风、采光和排水权,罗某某通过报警处理以及镇、村、组干部均调解未果。为维护自身权益,罗某某于9月8日向法院立案,10月21日,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刘某某自愿于2023年11月8日前将堆放在原告罗某某房屋东墙后面的石头和泥土清理干净并运走且恢复原状,并且双方今后不得在罗某某房屋东墙至刘某某原护坡(石坎)区域内施工,清理石头、泥土费用1000元由罗某某承担。然而,刘某某并未按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罗某某遂于11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阅案卷、走访现场,了解了双方的矛盾和诉求,并发现罗某某在民事调解后清理了部分石头和泥土,若法院强制执行恢复原状势必会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无法起到案结事了、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作用。为此,本院邀请了人大代表上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现场进行协调,并通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沟通,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从法理角度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再从情理角度建议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同意将石头清理,将泥土填平,双方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该院以实际行动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彰显出法治的力量与温度。
群众利益无小事,排除妨害纠纷往往涉及相邻关系,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此案的圆满执行,彰显了炎陵法院司法为民、高效执行的坚定决心。下一步炎陵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举措,努力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