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炎陵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0年8月,凌某与孟某调解离婚,约定由凌某支付抚养费,其子凌某晨由孟某抚养,但凌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2023年4月,凌某晨诉至法院,要求凌某给付抚养费,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凌某自愿于2023年5月起每个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但凌某一直未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凌某晨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凌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多次与凌某联系,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但凌某都以经济困难、债务较多为由拖延支付。执行法官考虑到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激化矛盾,更不利于凌某主动履行抚养义务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遂让凌某与孟某在一个星期内自行协商,但最终两人协商未果,孟某希望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于是执行干警通过对凌某询问和走访调查进一步了解其实际情况,并耐心对其进行劝导,告知其要考虑父子亲情,不要因为抚养费的问题破坏父子之间的感情。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导,凌某仍是拒不履行的态度,就连分期支付的打算都没有。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你拒不支付抚养费,本院将会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凌某,一听说要拘留后,凌某立刻就说自己会想办法借钱,只是平时负债较多,不知道能否借到,并且自己与孟某已经无话可说,无法协商。于是执行法官联系孟某到法院进行面对面协商,经过一番交谈,孟某答应最多缓一个月,凌某也承诺2024年1月31日之前把抚养费付清。几天之后,凌某发微信告知法官,自己已经把钱存到某银行账户了,法院可以进行扣划,执行法官将存款扣划后,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持续上升,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给付也成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下一步,炎陵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坚持“温度+力度”兼顾,情理与法理结合,转变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