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2日在炎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泽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炎陵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二三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3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65件,诉前调解结案587件,审执结2016件。17项司法绩效考核指标中,12项指标评价等级为优,其中延长审限率、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等3个指标排名全省第一,一审服判息诉率、调解率、平均结案时间等6个指标排名全市第一。
2023年,我院先后获评“株洲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集体”“株洲市文明单位”,共有39个集体和个人获市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站位严要求打造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沟通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案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紧扣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等必学内容,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2次。认真开展“走找想促”“四下基层”调研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发现并解决30个实际工作中堵点难点问题。坚决扛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政治责任,组织干警下沉社区街道助力创文,积极营造共创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清廉法院”建设、“作风建设年”及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持之以恒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全院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大督察力度,安装庭审和诉讼服务窗口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庭审和诉讼窗口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随时提醒、限时整改,全面提高干警司法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议4次,集中组织全院干警参加警示教育6次。严格落实“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填报记录700条,全省排名前十。全年我院干警无违纪违法行为,法院队伍形象持续向好。
聚焦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司法人员专业知识储备和更新,全院干警参加各级政治理论、审判业务等培训班66期。加强信息写作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工作水平,我院撰写的《湖南法院分析“野蛮装修”亟需整治》和《湖南法院反映高空坠物案件呈现三方面特点》两篇信息稿件分别被中央办公厅、最高院和省委采用。抓好审判专业优秀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执行干警参加全市第二届审判业务(执行)技能竞赛,我院代表队荣获团体二等奖,两名干警荣获个人三等奖,占获奖总人数1/4,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的良好效果。鼓励干警结合工作实际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水口法庭干警撰写的《基层法院能动司法的困境与出路——以社会治理为视角》获得湖南法学会“研究与创新奖”三等奖。适时组织新型案件、疑难案件专业法官会议,加强内部业务讨论交流,提高法官履职能力。优化队伍结构,新晋4名员额法官充实审判执行团队,提拔7名年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80后占比68%,员额法官、司法警察、法官助理、行政人员职级晋升15人次,切实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二、勠力同心促发展,以敢担当善作为服务中心大局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组织开展政法干警“双进双促”集中走访活动286人次,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主动为炎陵抽水蓄能重点项目提供司法服务,协调解决项目纠纷,助推县域重点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综合运用“活封活扣”、分期履行等手段,依法帮助企业化解债务、盘活资产,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全年共执结涉金融、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126件,执行到位金额2457万余元。全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聚焦破产积案专项清理,审理诺忒光电、炎陵宝通汽贸、阿木奇声学等一批破产清算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年我院共办理18起司法确认案件,为涉诉企业节约诉讼费金额63万余元。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牢牢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能动司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派驻结对帮扶干警走访入户98人次,真抓实干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司法护航产业兴旺,找准服务基层着力点,依法追讨中药材及黄桃欠款1700余万元,为炎陵黄桃、中药材等特色农业贡献法治力量。推动传统解纷与村规民约协同发力,结合24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通过以案释法、判后答疑等方式指导完善村规民约,提升群众对独生子女、婚嫁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王家渡法庭驻庭办公,进一步延伸司法为民触角,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诉调对接等服务,促进矛盾化解和综合治理端口前移。
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始终筑牢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依法审结涉环境资源类案件3件,积极适用“补种复绿”责任承担方式,如依法判处森林失火案被告人张某某进行造林复绿,实现生态司法与生态修复及社会治理的有机融合。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理全市首例破坏自然保护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筑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结合世界环境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三、守正创新抓主业,以重实干勇争先提升办案效能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31件173人,全年无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13.27天,服判息诉率96.67%,均排名全省前列。积极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重拳出击,共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4件4人,对其中一被告人段某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5人。如我院在审理未成年人谢某某犯盗窃罪一案中,对其父母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全面铲除滋生黑恶势力土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参与涉毒案件集中宣判,共审结涉毒品类案件7件12人,其中有6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彰显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严惩跨境网络赌博犯罪,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两卡”犯罪、洗钱类、黑灰产类犯罪实行台账管理,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0件46人,有效遏制网络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帮信罪”“危险驾驶罪”等轻罪判处缓刑10案10人。
实质化解民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1129件,结案1053件,结案率93.27%,调解率46.45%,案件服判息诉率95.40%,平均审理周期25.41天,均排名全市第一。坚持能动司法,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认真办理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人身损害等案件111件,强化民生权益保护,当庭兑现案款343万元。大力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依法审结抚养、赡养、婚姻等家事案件253件,以法治引领良好家风。助推社会诚信建设,高效审结涉金融、保险等纠纷案件146件,以切实举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耕细作诉源治理,全方位整合解纷资源,全年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587件,调解成功率为93.74%,诉前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为4.67天,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并做到及时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为炎陵县创建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贡献法院力量。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887件,执结813件,执结率91.66%,执行到位标的金额8246万余元,首执到位率为41.87%,排名全市第一;结案平均用时为44.81天,排名全市第二。积极开展“湘执利剑”“雷霆2023”等专项行动,聚焦涉民生、涉金融、涉工程机械等案件,深化执行攻坚举措,成功执结3起社会矛盾特别尖锐的执行案件,并腾退门面、房屋13件。高效执结涉民生案件84件,执行到位金额147万余元。全年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6人,限制高消费376人次, 拘传76人次,司法拘留10人,用实际行动提质增效。在彭某某与谢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谢某某迫于司法拘留措施的震慑力,依法偿还了拖欠长达九年的家具款,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创新执行办案机制,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办案模式,设立专门财产查控组、财产处置组和外勤组,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归口统一管理,设立专人管理、定期追踪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的案件,确保新财产线索发现时及时恢复执行。稳步推进“执转破”工作,全年已移送执转破审查案件5件。充分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全年我院发起网络司法拍卖105次,拍卖成交额1879万余元。
四、司法为民增福祉,以优服务多举措回应群众关切
细心深化便民举措。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面应用“湖南移动微法院”、多元化解、在线调解等e平台,构建四位一体便民立案体系,完善电子档案阅卷、二维码缴费、线上保全等功能,优化人民群众诉讼体验。加快推广智慧执行APP的使用,主动公布执行团队工作电话及微信,及时回应当事人的诉求。推动纠纷线上办理,网上立案240件,网上开庭381场,利用线上“云开庭”方式,水口法庭两日内通过远程视频平台调解审结了双方当事人都在国外的离婚纠纷案件,实现智能高效办案。努力探索诉前鉴定工作,将“诉前调解”和“诉前鉴定”有机结合,有效缩短诉讼周期,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用真情服务彰显司法温情,为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2万元,司法救助8人,救助金额26万元。
精心丰富普法内容。积极尝试多种形式的普法工作,选派8名业务骨干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13所学校提供“菜单式”教学,并联合县教育局等单位开展专题宣讲活动。认真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44名株洲日报社校园小记者走进法院,以妙趣横生的模拟法庭形式,沉浸式体验司法活动。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防电诈、禁毒等法治宣传25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我院撰写的《湖南一被告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刑》案例新闻和《炎陵法院干警在黄桃果园普法》图片新闻被国家级媒体《人民法院报》刊登。2件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的新闻,被湖南卫视《午间新闻》《湖南新闻联播》采用,推动禁毒宣传取得良好成效。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5份,并全部取得有效反馈,使司法的规范作用从个案走向社会整体。
虚心接受各方监督。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共邀请31名人大代表、12名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7次,实现司法公正更加可视可感。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建议》,执行工作取得显著进步,办理结果获得人大代表的满意和认可。积极配合县人大“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增强人大司法监督实效,对6名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切实将评议成果融入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上,有效提升法官司法为民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以良性互动凝聚司法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2023年县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的重视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办案力量有不足,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配置没有达到1:1:1的比例;二是执行工作与群众期待有差距,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基础设施有短板,水口法庭建设进度缓慢,目前法庭人员在院机关办公;四是司法能力有欠缺,能动司法理念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〇二四年主要工作设想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新的历史坐标上,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为推动现代化新炎陵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奋力夯实思想根基,在政治忠诚上彰显更高觉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着力依法能动履职,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更强举措。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为助推炎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力量。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毒品、性侵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犯罪。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举措,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效,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法治动力。破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难题,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炎陵。
三、倾力保障民生权益,在司法便民上实现更大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教育、就业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统筹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不断加快推进水口法庭基础建设,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和司法服务前沿阵地功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工作与严格公正司法紧密结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四、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在主责主业上展示更优成效。坚持依法履职精主业,持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树牢现代化审判理念,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做精刑事审判,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强民商事审判,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做优立案工作,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做好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履职尽责。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政协、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竭力推进从严治院,在锻造队伍上呈现更新风貌。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到实处,并结合我院实际推动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持严管厚爱,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司法能力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铁军,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院向纵深发展。
凯歌而行,不以山海为远,乘势而上,不以日月为限。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坚定信心、同心同德,敢闯敢干、唯实争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炎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中有关用语解释:
1.“走找想促”:“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载体,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
2.“四下基层”:领导干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四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的工作方法和制度。
3.“活封”“活扣”: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机械设备等财物采取相对灵活的查封、扣押措施,允许企业继续使用,最大限度降低查封、扣押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推动涉企案件全力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4.“补种复绿”: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替代性修复的一种方式,指在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发生后,司法机关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要求当事人补种树苗、恢复绿植,以达到恢复生态、保护环境的目的。
5.家庭教育令:由人民法院发出的,以促进家庭教育和纠正监护人失职行为等为目的的司法裁定文书。
6.“三个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7.“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2023年2月省高院朱玉院长在全省中院院长会上对2023年全省法院工作提出的“旗帜鲜明讲政治、担当作为顾大局、依法履职精主业、全面从严强队伍”总体要求。
8. “两聚焦一结合”:2023年2月省高院朱玉院长在全省中院院长会上对2023年全省法院工作提出的“聚焦主责主业,聚焦中心大局,两者有机结合”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