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炎陵法院成功执结两起涉劳务工资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刘某某、凌某某均在何某某手下做事,但何某某拖欠刘某某、凌某某工资长达五六年,刘某某、凌某某遂诉至法院后,在法院的调解下,何某某答应分期给付工资,但之后仍未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刘某某、凌某某遂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何某某,要求何某某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并申报财产,但何某某未履行亦未向本院申报财产。一个多月后,何某某才来到执行局,表示自己现在没有钱还不了。执行人员督促其尽快想办法先把刘某某、凌某某的工资付清。
之后,执行法官第二次传唤何某某到执行局谈话,并联系申请执行人与何某某进行协商,但何某某仍说自己没钱。当执行法官问及何某某最近几年在哪里做事、收入多少,何某某态度敷衍,只说自己做事但老板没有给他结钱。
刘某某与何某某一案申请标的只有三万多元,凌某某与何某某一案申请标的只有一万多元,这两个案件金额并不大,但是何某某拖欠工资一直都没有支付。鉴于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向何某某说明若不履行法律责任,付清两位申请人的劳务工资,法院将扣押他的车辆,并对他采取拘留措施。承办法官于是一边着手准备拘留材料,一边又联系另外两名同事,继续做何某某的工作,两名执行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何某某仍是一幅拿不出钱的态度,执行人员只能严肃的告知何某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不仅是罚款、拘留,还可能涉及拒执罪。
何某某一听可能涉及犯罪要坐牢,立刻答应说回家想办法,申请执行人也答应再给何某某十天的时间,如果到时候还是没钱再对他采取强制措施。10天后,何某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已经和刘某某、凌某某协商好了,先支付刘某某、凌某某各8000元,剩余的款项,会在一年内陆续偿还给他们。
涉劳务工资案件是涉民生领域的重点案件,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炎陵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以劳动者的权益诉求为重心,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款”,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保障民生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