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来到炎陵法院将一面印有“人民法院为人民,千里执行暖人心”的锦旗送到炎陵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表达了内心的感激之情。
据悉,申请执行人某铝业公司与被执行人艾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艾某未在规定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某铝业公司向炎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案件承办人向被执行人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艾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报告财产抗拒执行,且艾某长期生活在外地,增加了执行难度。近期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发现被执行人艾某现身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炎陵法院执行局得知该消息后,立即赶赴该地,执行干警经过布控查找,终于控制被执行人,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讲明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艾某当场履行3.5万元债务,并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一面锦旗,不仅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感谢和肯定,更是对执行干警的一种激励和鞭策。下一步,炎陵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执行效率,以“如我在执”的理念,全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